继承权转让怎么办理?
1、继承权不可以转让,因为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,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,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,但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,可以转让。
2、法律依据: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,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。
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,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,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。都有其他继承人,辈份不同的,推定长辈先死亡;辈份相同的,推定同时死亡,相互不发生继承。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,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1,办理遗产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1、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
2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(缺一不可);
3、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如单位证明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);
4、继承人已死亡的,提交死亡证明、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
5、死者的婚姻证明,指结婚证、离婚证(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、离婚调解书)、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
6、死者的财产凭证,如房地产权证、银行存款证明、股票对帐单等
7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,还应提供遗嘱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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